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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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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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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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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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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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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
蘋果公司(英語:Apple Inc.,NASDAQ:AAPL,LSE:ACP),原稱蘋果電腦公司(英語:Apple Computer, Inc.),是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庫比蒂諾的跨國科技公司。公司最初由史蒂夫·賈伯斯、史蒂夫·沃茲尼克、羅納德·韋恩創立於1976年4月1日,次年1月3日確定正式名稱為蘋果電腦公司,主業是開發和銷售個人電腦,至2007年1月9日在舊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為蘋果公司,象徵其業務重點轉向消費電子領域。現時的業務包括設計、開發和銷售消費電子、電腦軟體、在線服務和個人電腦。
蘋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長了個人電腦革命,其後的Macintosh接力於1980年代持續發展。該公司最著名的硬體產品是Mac電腦系列、iPod媒體播放器、iPhone智慧型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;在線服務包括iCloud、iTunes Store和App Store;消費軟體包括macOS和iOS作業系統、iTunes多媒體瀏覽器、Safari網路瀏覽器,還有iLife和iWork創意和生產力套件。
Google有限公司(英語:Google LLC;中文:谷歌[3][註 1]),是美國Alphabet Inc.的子公司,業務範圍涵蓋網際網路廣告、網際網路搜尋、雲端運算等領域,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網際網路的產品與服務[5],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。
Google由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工博士的賴利·佩吉和謝爾蓋·布林共同建立,因此兩人也被稱為「Google Guys」。1998年9月4日,Google以私營公司的形式創立,目的是設計並管理網際網路搜尋引擎「Google搜尋」。
Facebook(簡稱FB)是源於美國的社群網路服務及社會化媒體網站,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馬刁郡門洛公園市。成立初期原名為「thefacebook」,名稱的靈感來自美國高中提供給學生包含相片和聯絡資料的通訊錄(或稱花名冊)之暱稱「face book」[6][7]。目前尚無官方的中文譯名,較為廣泛使用的有臉書、臉譜、面書、面簿等名稱。
亞馬遜公司(英語:Amazon.com Inc.,NASDAQ:AMZN)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跨國電子商務企業,業務起始於線上書店,不久之後商品走向多元化。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線上零售商之一,也是美國《財富》雜誌2016年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排行榜中的第44名。
傑夫·貝佐斯於1994年7月創建了這家公司,最初他將其命名為「Cadabra」,Amazon.com這個網站則在1995年上線。之後,Cadabra公司的名稱又被以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亞馬遜河重新命名。